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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家大型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发布时间:2017-10-10

7月4日,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一、633家医院改革

此次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的医院有国家卫计委属管医院44家、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4家以及教育部曾公布了三批《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名单》585家医院。因此,共有633家大型公立医院面临改革。

 

委局属管医院是公立医院的“国家队”,这些医院的医疗收入都非常高,因此执行药品零加成之后,对于这些医院的影响也十分巨大。现在文件明确规定,由此产生的亏损,地方政府应予以承担,解决了长期以来这些医院参与改革的后顾之忧。

 

 

二、改革政策亮点

1.落实“医药分开”改革

此次医院综合改革将全面推开,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积极参加属地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当通过属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鼓励委局属管医院联合组建或与地方医院联合组建采购集团,发挥批量采购优势,落实带量、带预算采购,进一步挤压药品耗材价格水分。率先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药品货款。

 

积极参加属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收付费数量,扩大按病种和按服务单元收付费范围。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改革,做好基础性工作和临床数据规范化工作。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入径率和完成率。积极参与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

 

2.鼓励建立医联体

《通知》明确,按照属地医联体建设的总体安排,联合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组建医疗集团,以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检查互认、处方流动、服务衔接为纽带进行合作,积极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跨区域与若干医联体建立合作关系,组建高层次、优势互补的医联体,辐射带动区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鼓励以专科协作为纽带,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提升重大疾病救治能力。鼓励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提供远程医疗服务,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积极发挥委局属管医院在健康扶贫、对口支援、组团式援藏援疆等方面的带头作用。

 

3.地方补给委局属管医院

《通知》指出,各省(市)承担全面推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体责任,要将委局属管医院纳入当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范围统筹考虑,指导委局属管医院所在城市完善改革政策措施。对承担地方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委局属管医院,地方要给予合理补助。

 

《通知》不但明确了委局属管医院由地方要给予合理补助,还要充分考虑委局属管医院知名专家聚集、疑难重症患者多、技术水平高、教学科研任务重的情况,适度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价格,及时受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等多种方式,给予合理补偿。

 

4.规范医务人员行为

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采取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属地化原则,委局属管医院纳入属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

 

完善医院收入分配机制。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认真执行属地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配合做好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工作,严格控制特需医疗服务规模,提供特需医疗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和教学基地建设,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率先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接口,实现互联互通。

 

科学实施预约诊疗,实现分时段精准预约,推行实名制预约诊疗。根据患者就诊情况,灵活调配院内门急诊、住院病床、药房等医疗资源,打通影响患者看病就医体验的瓶颈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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